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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快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全市要培训100名康复管理人才、1000名全科医师和10000名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确保到2008年全市8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五、加快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
  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坚持以居家服务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服务事业投入,加快市残疾人职业培训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和改建一所市级残疾人康复医院的进程,积极推进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残疾人服务站的建设。市和区县残疾人服务设施以及其他服务机构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的基础作用,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残疾人需求,把为残疾人服务纳入社区服务网络系统,增加服务项目,逐步拓宽服务领域。整合和利用现有的社会福利设施,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养护、托管、康复、医疗和文体等服务。有关部门要制定落实税收、收费、房屋及土地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鼓励集体、社会团体、个人以多种形式捐助或兴办残疾人服务事业,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扶持和管理。
  六、全面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整合全市特殊教育资源,改善特殊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1000名德才兼备的具有高等学历的残疾人专门人才。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每年培训残疾人不少于5000人次,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继续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工程,树立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和社会参与能力。建立残疾人人才库,在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和社区残疾人组织中培养1000名优秀残疾人骨干,提高残疾人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逐步加强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培养一批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加大对年轻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和培养力度,争取有一批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并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七、努力营造更加文明的社会环境
  深入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新残疾人观,弘扬人道主义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进一步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国的人权保障成果和首都的良好形象。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就业、无障碍建设等方面的法规,抓紧制定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实施康复、就业、扶贫、安居、扶残助学和法律维权等爱心助残工程。继续开展各级党政领导联系残疾人困难户、助残结对和送温暖活动,大力倡导和推进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贴心人服务队助残、军警民共建等活动。重视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从北京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要求出发,加大对《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从设计源头抓起,确保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和交通设施,特别是奥运场馆及其辅助设施,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管理,并力争在2008年前有计划地完成全市重点景区、重要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的无障碍改造任务。有关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要从方便盲人、聋人等群体出发,积极为他们提供利用信息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和残疾人业务工作信息的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抓紧培训专业化的志愿者,为参加北京残奥会的各国残疾人朋友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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