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关于加快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快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七日
关于加快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二00四年六月)
关心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努力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本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就学、就业、就医、康复和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党的十六大做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为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发展本市残疾人事业,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努力维护好和保障好残疾人的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推进“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推进社区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过程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快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切实落实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城乡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早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残疾人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二、加快推进残疾人生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