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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供应“两网”建设工作的意见[失效]

  四、促进乡村卫生机构健康运行。加大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力度,促进乡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收入结构,改变乡镇卫生院“以药养医、养防”局面,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补偿机制,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人员经费保障,缓解乡镇卫生院经费压力。卫生部门要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用药,加强用药指导,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医疗临床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制定“农村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对于“目录”所列品种,配送企业要确保及时供应,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不得以产地不符为由,拒绝企业配送。要积极引导厂家直销的新特药品种进入集中配送主渠道。
  五、加强对企业的规范与指导。各区(市)县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的规范和指导,促进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到配送品种齐全、价格优惠、质量保证、供应及时,积极解决企业在配送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行配送企业评议制度,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乡村卫生机构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定期对配送企业的药品质量、价格、配送服务等进行综合评议,促进企业切实履约,提高配送服务质量。对不履约、不尽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在配送合同期内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要取消配送资格。对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企业,一经查实,坚决取消配送资格,并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乡村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监管触角作用,职责要分片包干到乡(镇)或村,不留监管盲区。对药监协管员、信息员要加强药品监督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一支责任心强、善于发现问题、行动快捷、协同作战的农村基层药品监督协管员队伍。
  七、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各区(市)县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配送企业和乡村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合作、运转有序的供需合作关系,保证药品集中配送顺利推进。坚决杜绝违约外购药品现象,严厉查处药品购进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两网”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对工作不力、甚至制造阻力的有关责任人,要动用行政、纪检监督力量,严肃查处。市统计局要做好对基层“两网”建设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强统计执法。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成都市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关于2004年全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两网”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成药网协〔2004〕2号)的分工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履职到位,切实保证“两网”建设工作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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