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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供应“两网”建设工作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废止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药品
监督供应“两网”建设工作的意见
(成府发[2004]6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全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使之不断引向深入并可持续发展,把该项为民办实事工作做真做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全市“两网”建设工作。“两网”建设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和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的具体举措。实践证明,建立健全农村药品集中配送网络和群防群治的药品监督网络,并配合推行农村药品价格差率管理,可以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人人享有优质药品和服务的权益,是为农民群众办的一件好事和实事。我市“两网”建设工作已进入巩固、完善的关键阶段,在已有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市要切实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巩固、深化和扩大成果,为全市“两网”建设的深入持久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两网”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农民群众负责,让农民群众满意,认真落实全市“两网”建设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两网”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当地“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稳步推进。要协调好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中供需各方利益,及时消除矛盾和阻力,理顺供需合作关系,努力营造全市“两网”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把相关具体问题的解决纳入正常协调渠道,提出解决办法或整改措施。各区(市)县政府“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切实解决好当地“两网”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通过市“两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请市“两网”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做到问题解决有措施,落实有督查,实施见成效。
  三、严格执行药价差率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中配送药品实行差率管理是平抑农村虚高药价的必要措施。要继续严格按成都市物价局制定的《农村药品配送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药价差率管理,确保农村药品批发价和零售价的全面下降,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中配送药价差率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农村药价动态监控,建立全市农村药品价格定期通报制度。认真推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药价公示制度,做到及时更新,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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