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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失效]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拓宽师资引进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职教专业师资在参评教师职称的同时,可参评相关专业的其它系列职称。大力推进“双师型”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生产实习和培训,选送教师到国内外著名教育机构、企业进行学习和培训。重视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工作,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其中省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和学科带头人50人。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持证上岗。
  8、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尤其是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高中阶段加强普职沟通试验,拓宽普职沟通渠道,开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综合课程教育实验和综合高中(班)实验。全面推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努力把职业学校办成面向全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满足求学者就业、升学准备、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要。
  四、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9、强化对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力度,有计划地整合各级各类职业培训的资源,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竞争开放的培训市场。深入开展“促就业、助致富”培训工程。依托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积极为在职职工、转岗和失业人员等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农村成教中心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广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作用,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对农村致富骨干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科技致富水平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帮助农民拓宽致富、增收渠道。
  10、强化社区教育。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举办在职培训、转岗和转业培训,进行受行业委托的职业资格教育、再就业教育、在业和退休人继续教育、居民文化生活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等,推进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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