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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用办关于“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2004年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四、中介信用
  12、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3〕182号)精神,制定出台《南京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规定》,争取年内完成行业协会的清理整顿工作。(市体改办牵头,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13、研究制定《规范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的有关意见》并选择试点单位进行试点。(市体改办负责落实)
  五、信用制度建设
  14、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适时出台《南京市行业信用管理指导意见》,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步骤、措施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协调。(市信用办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15、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努力培育信用产品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鼓励和提倡政府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各类认证(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招投标、人才市场等方面使用信用报告。(市信用办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道德体系建设
  16、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我市“共铸诚信”活动指导意见。(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17、邀请中央有关部门领导、部分专家学者及企业家,举办新街口商圈文明诚信建设高层论坛。(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负责落实)
  18、组织“信用南京”新闻集中宣传活动。(市信用办、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19、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聚焦诚信正反典型事件的专题报道,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20、以诚信建设为核心,以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为抓手,继续深化湖南路、珠江路、新街口示范街区工作,并创造条件进行推广。(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21、通过信用知识讲座,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市民的诚信意识。(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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