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45号 2004年5月1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财政厅 二00四年五月)
农业综合开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认真贯彻新一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根据
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财发〔2003〕9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以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为主线,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投资政策,创新运行机制,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2004至2007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改造中低产田及建设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650万亩,增加节水灌溉面积230万亩,营造农田防护林30万亩,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150个左右,项目区新增农业总产值85亿元,新增利税12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1.8万个,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非项目区多增收350元。
二、突出农业综合开发的基础性、公共性、示范性和科技先导性重点项目
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扶持力度。对农业主产县及粮食主产县,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主产区以外的县(市),也要围绕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优势产业安排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