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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
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4]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4号)、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财行[2004]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4]2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04年9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着装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维护制式着装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节减各级政府财政开支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目前统一着装中存在的“过多”、“过乱”以及仿制等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谁着装、谁纠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制止乱着装行为,切实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组织专门机构做好此项工作。全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纠风办负责指导,同时成立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组织、部署、处理、报告工作。市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具体方案的拟订、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上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举报受理,检查抽查工作。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联系电话为:87188377。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的清理整顿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本地区的举报电话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指定具体的办事机构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为便于人民群众举报及反映情况,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举报电话为9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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