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质检、环境保护、工商、邮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管理。对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要将本地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加大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公区场所和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及公共设施实施检查和监管,不留死角。铁路、道路、水运和民航等运输企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严格人员疏导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整顿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限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确保“五一”假日旅游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是旅游线路、游乐设施、宾馆饭店等,制订并落实应对游客安全事故的工作预案。要做好旅游信息发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游览线路,合理引导旅客流向,严防人员伤亡等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各类动态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苗头,要及时妥善处置,重大情况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节日期间,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应急,联络畅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