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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通茂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宁波市绿色农产品配送中心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宁波通茂工贸实业
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宁波市绿色农产品配送中心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4]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的指示精神,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和完善绿色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安全放心绿色、无公害食品。根据宁波市绿色农产品配送中心推荐条件,经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将宁波通茂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菜篮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象山县农渔产品营销配送中心等3家企业命名为宁波市绿色农产品配送中心,现予公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绿色农产品配送企业的发展,并对有发展前途的绿色配送企业加以培育和引导,使我市绿色农产品配送中心不断完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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