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04]6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这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正确地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纲要》的学习贯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纲要》的发布实施,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对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作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我省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各级政府及广大公务员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是,这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纲要》的发布实施,为我们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入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都要从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抓紧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努力把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切实抓紧抓好《纲要》的学习宣传,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切实抓紧抓好《纲要》的学习和宣传,为《纲要》实施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把《纲要》的学习宣传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法制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纲要》与干部教育、与各项法制培训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公务员熟悉《纲要》的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要积极运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切实提高学习宣传的效果。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增强广大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纲要》的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