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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委[2004]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3.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帮扶和指导。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
  (三)大力发展绿色特色优势产业
  提出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发绿色产业和特色产业的措施。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八、推进城乡配套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新体制的建立
  (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
  1.依法安排并落实好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预算执行,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督促各地在不减少现有财政支农资金的前提下,在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督促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
  3.对种植粮油作物的农民免征农业税。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提出切实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的对策措施。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二)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1.探索新型征地补偿方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参与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等
  2.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适时出台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参与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等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
  2.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用足用好村级集体留用地安置政策。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
  3.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深化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全面实行村级财务3年轮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等
  (四)努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全面实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和城乡学校教学设施资源共享制度。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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