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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委[2004]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3.以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垃圾集中处理为主要内容,加快推动面上村庄整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三)加大财政投入和部门力量整合力度
  1.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专项投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办
  参与单位:省建设厅等
  2.各部门正在实施的有关建设工程,要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省农办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1.继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高开发水平和效益。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
  2.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和农田水利建设。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
  3.科学合理地开发海涂和黄土丘陵,增加耕地后备资源。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参与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等
  4.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5.继续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6.加快实施“乡村康庄工程”,注重农村客运站场、客运班线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7.继续推进重点渔港建设,积极培育渔港经济。
  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发改委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等
  五、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民就业致富能力
  (一)大力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
  责任单位:省农办
  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二)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
  1.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经贸委
  2.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逐步建立农村终身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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