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委[2004]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林业厅、省供销社
  参与单位:省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
  2.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三)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营销业
  1.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配送经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
  参与单位: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2.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在全省建立高效率的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交通厅
  参与单位:省农办、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
  二、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粮食供给安全
  (一)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1.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加快建设标准农田,实施“沃土工程”,不断培肥地力。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
  2.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农田全年抛荒,尽量减少季节性抛荒。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参与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等
  3.加快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的研发推广,发展水稻种子产业。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科技厅
  参与单位:省农科院、中国水稻所等
  4.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增加纯农户种粮收入。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等
  (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机制
  1.积极培育多元化的粮食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
  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参与单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
  2.积极发展省际粮食产销协作,多渠道组织粮源。
  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等
  3.严格储备粮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
  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等
  4.完善和落实各级粮食安全预案,落实粮食应急加工、销售网点,提高粮食应急供应能力。
  责任单位:省粮食局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
  三、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增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强农业科研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