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委[2004]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浙委办发[2004]7号)
省直属各单位:
《浙委[2004]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2月15日
浙委[2004]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1号)精神,现将文件中的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农业体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努力提高农产品竞争力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1.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主导产业、系列产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省质量技监局等
2.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预测预警体系。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经贸委、省工商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等
3.抓好农业招商引资,鼓励社会资本和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发展开放型农业和跨区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外经贸厅
参与单位:省农办、省经贸委等
4.继续推进海洋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
5.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研发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国际认证,推动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险发展。
责任单位:省外经贸厅、省农业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国税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海关、省贸促会等
(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1.全面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壮大1000家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规范化专业合作社和100万户专业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