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积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做好民营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工作,确保年底失业参保人数达到400万人以上,基金征缴额达到12亿元。同时,要注重发挥失业保险对保障生活、促进再就业的积极作用,在保证失业保险金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用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支出比重。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整体保障能力,争取今年在解决困难企业医疗保障方面有新的突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健全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要继续深化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按照“全面推进、规范完善”的要求,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并对保障对象、保障模式、保障水平、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加以规范和完善。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控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工资正常调整的运作机制;着手建立全省企业劳动管理信用档案库,积极探索企业欠薪追偿和保障机制。要狠抓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努力提高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到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争取达到80%以上。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好劳动合同样本的示范工作,提高劳动合同鉴证比例,规范劳动合同内容。要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止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群众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5%以上。要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全省全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统筹规划,力争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坚持引进人才与自我培养相结合,在继续做好国内外高技能人才引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强化技能培训,培育一批适应我省需要的新工种、新职业的高技能人才。2004年,全省争取培训高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要研究制定激励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者在工作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