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4年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04]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今年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进“八八战略”,进一步实施“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和部署,抓住机遇,调整结构,优化环境,求真务实,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00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第二产业增长11%,其中工业增加值增长11.5%;第三产业增长1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0%;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
——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3‰以内。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推进效益农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现代营销体系,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竞争力。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等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组织。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促进外向型农业加快发展。对粮油种植农户免征农业税,对生产订单粮食的农户进行价外补贴;着力建设标准农田,确保150亿公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与粮食主产区的合作,健全地方粮食储备体系,确保粮食供给安全。
着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认真实施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加大对外推介力度,构建国内外要素集聚新平台。抓紧制定和实施温台沿海产业带和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发展规划,优化生产力布局。完善产业政策,制定实施行业准入的环保、安全、资源消耗等标准,加强引导和调控,优化产业布局,遏制某些行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促进制造业信息化。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在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集成电路、数字电视等领域培育一批优势企业。进一步发展临港重化工业、船舶修造业及粮油等大宗货物加工业,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继续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