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扩大吸收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正确引导外资投向。充分发挥外资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将引进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与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从区域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等方面,扩大吸收外资。
1.深入研究汽车、摩托车、医药化工等支柱产业吸收外资的措施,争取与国外大公司合资合作,提升现有生产技术水平,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2.加快农业吸收外资步伐。以我市农业产业化10个“百万工程”为导向,以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农业为重点,以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
3.有步骤地推进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资。充分发挥重庆在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起步早、项目多、功能相对完善的优势,积极吸引外资重点发展通信、网络、传媒、咨询、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会展、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行业利用外资的步伐。积极支持中介服务业吸收外资,提升我市市场经济环境支撑和保障能力。
4.加大非公有制领域吸收外资力度。特别对出口较多、有引资项目的企业,要在市场开拓、出口退税、技术开发、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
5.对已经与外商合资合作的资源型优势产业,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外商增资扩股,扩大生产能力。
6.采取租赁、兼并、收购、技术嫁接等方式吸收外资对传统产业进行改组改造,盘活存量资产。
7.积极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切实研究和落实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吸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研发中心,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以增强我市企业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
策划一批关系全局性、战略性产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各经济主管部门都要结合本行业实际,策划一批高质量的招商引资项目。2004年—2010年间,形成一批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包括20个基础设施项目、50个重点工业项目、10个农业产业化项目、5个境外上市项目,以及围绕龙头企业、龙头产品延长产业链的利用外资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我市与香港签署的《渝港合作“9+1”共识》以及与澳门签署的《渝澳合作“8+1”共识》,加强与港澳的经贸合作,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吸引更多的港澳资金。
调整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探索适应跨国投资发展趋势的投资方式。鼓励通过收购、兼并、租赁等方式直接吸收国外投资;鼓励外商以BOT、T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扩大投资,并抓紧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采用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等形式吸收外资;进一步扩大国家已经开放了的证券投资的领域与渠道,推动市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在国有股减持过程中,通过配股、增资等方式扩大吸收外资规模;选择一批已完成公司化改制或改制过程中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有计划地向外商出售部分股份;引入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制度,完善企业资产转让和交易制度,真正通过引资方式的多元化,促进我市各种层次的招商项目的引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