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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关于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六)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推进外贸经营资格管理方式改革。加快放开各类企业的外经贸经营权限制,逐步实行对外贸经营主体依法登记制,取消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和内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划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对外贸易中的自主经营和平等竞争地位,增强我市外经贸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提高进出口贸易管理的国际化水平。在不断完善关税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减少进出口商品数量限制。建立进口监管和保障制度,逐步由单纯注重管理配额进口商品向监控所有进口商品转变,抓紧建立进口产品的预警、协调和保障机制。
  积极推行外贸代理制。研究并完善外贸代理制的法律法规,明确委托方与代理方的责权利关系。通过完善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按照平等自愿选择的原则,引导外贸专业公司积极与生产企业建立代理进出口关系。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型外贸经营主体,提高经营效率、专业化水平和代理能力,推动我市外贸代理制的健康发展。
  建立完备的外经贸信息与咨询服务体系。建立由政府主导和运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政府部门、驻外商经处、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业共同参与的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全市进出口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和外资、外经统计分析系统,并逐步与各综合部门进行网络链接。提供有用信息,帮助重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寻找经济技术合作的对象和机会。
  构建稳定长效的外经贸政策支持体系和保护机制。稳定和充实“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和“外经贸出口结构调整资金”,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帮助企业进行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建立稳定的出口促进资金来源保障机制,研究和落实地方政府筹组资金激励出口的政策,加大对区县外贸出口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重庆市出口退税专项资金”,建立和落实市、区县(自治县、市)两级退税分担机制,用活西部地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工贸易等政策。建立和完善以进出口融资担保公司和进出口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支持体系。继续做大做强外经贸融资担保业务,完善对外工程承包招投标保函服务,继续给予企业投保费适当补贴。争取在重庆设立进出口银行分支机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扩大银行对有诚信的外贸企业提供多方式的信贷授信服务,推动银行进一步扩大出口保单融资、福费廷、出口保理等业务。建立规范的外经贸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政策咨询机构,统一对外解释政策的具体内涵,保证企业能够随时了解政策动态。加强对外贸运行的监测和预警,尽快实现外贸、海关、税务、银行、外汇、质检、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功能互补,形成协调统一的外经贸运行预警体系,提高对外贸易监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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