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
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4]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既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市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城镇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关于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市环保局 二00四年三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
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决定》(渝委发〔2003〕14号),努力开创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发展格局,促进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贯彻“五个统筹”,做到“五个坚持”。在城镇化进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既是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我市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环境保护摆上重要位置并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遵循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城镇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三、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