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计划培训移民10万人,其中农村移民5万人,城集镇移民1.5万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3.5万人。
分年培训计划为:2004年培训2.5万人,2005年培训2.75万人,2006年培训2.64万人,2007年培训2.11万人。
分产业培训计划为:种养殖业培训2.82万人;第二产业培训2.54万人,其中农村移民培训0.51万人,城镇移民培训2.03万人;第三产业培训4.64万人,其中农村移民培训1.67万人,城镇移民培训2.97万人(详见附表)。
四、培训方式
充分利用社会办学资源,多形式、多层次推进移民培训工作。发挥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的办学优势,以委托培训为主要培训方式。通过招投标或协商委托形式选择培训学校,实行合同管理。
移民技能培训分市级培训和区县级培训两个层次进行。移民初、中级劳动技能培训由区县组织实施,少部分特殊技能、高级劳动技能和专业性强的专业培训,由市移民局委托市级有关部门或办学机构组织实施。
移民技能培训实行理论教学和实验示范教育相结合,移民技能培训时间每人不低于120学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五、移民培训工作管理
(一)建立完善移民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包括培训基地、培训学校、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和质量评估的培训体系。加强教学管理,优化培训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提高培训质量。注意选拔优秀的师资力量,逐步建立一支专业门类齐全、教师结构合理的兼职师资队伍。贯彻因人施教、学以致用的方针,注重培养移民生产技能和致富能力。建立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考核各办学机构的培训质量。
(二)建立完善移民培训信息反馈机制
依托中国重庆市劳动力市场网等各种市场网络,建立三峡库区移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为各级移民培训提供准确快捷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指导各级移民培训工作。
建立移民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调查制度。各级移民部门要开展移民培训意愿调查,根据移民就业意愿、市场需求信息和订单,及时组织移民进行培训,以满足移民安置和市场需要。
(三)积极引导移民参加培训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移民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移民技能培训班办理技能证书要严格考核、合理收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与项目要优先扶持已获得技能培训证书的移民,组织外出务工要重点吸纳已获技能培训证书的移民参加。
六、移民培训资金及管理
移民培训经费按培训项(课)目进行定额补助,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统筹掌握使用。区县(自治县、市)移民技能项(课)目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350元;重庆市组织的移民高等级技能培训补助标准按培训内容、人数和时间长短进行专项审批。
移民培训经费要严格执行移民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单独列账,专款专用。要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照“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业”的原则,管好用好移民培训经费,严禁截流或挪用。
七、组织领导与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培训工作,区县(自治县、市)移民部门要建立移民培训机构、落实人员,扎实推进移民培训工作。
市移民局负责全市移民培训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下达全市移民培训计划,落实移民培训经费,检查指导并考核区县(自治县、市)培训工作。市经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监督管理分行业培训和证书发放以及劳务输出培训。
建立移民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移民培训工作纳入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区县(自治县、市)、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移民培训计划的区县(自治县、市)、单位,取消年度移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区县(自治县、市)每月向市移民局报告计划执行、受训人数、证书发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市移民局要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培训工作及时给予检查、督促、指导,对移民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移民培训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附表:1.重庆三峡库区移民技能证书培训规划表
2.重庆三峡库区农村移民技能培训内容汇总表
3.重庆三峡库区城镇移民技能培训内容汇总表
附表1:
重庆三峡库区移民技能证书培训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