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办发[2004]2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七月九日
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制度
(市政府金融办 二00四年六月)
为准确把握金融形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为市政府推进金融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充分发挥金融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和推动作用,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建立本制度。
一、会议名称
重庆市金融情况季度分析会议。
二、会议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中下旬。
三、参会单位及人员
参会单位为: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以下简称一部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等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请有关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参会。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出席会议。上述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处室的负责人为参会人员。
四、会议内容
全国金融宏观形势分析,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各商业银行总行提出的新的工作要求,我市金融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包括4个直辖市、西部地区省份、其他经济区域在金融业发展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主要数据对比)等,重大事项和风险的通报,各单位在工作中需相互支持和合作事项的通报。
五、会议筹备
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一部三局根据各自实际,有侧重地准备会议材料,作重点发言;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全市经济发展有关情况。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请有关参会单位明确一位联络员,加强与市政府金融办的沟通联系,并定期与市政府金融办进行双向、互动式的信息资料沟通与交流(内容附后)。
市政府金融办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
一、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定期沟通交流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