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切实加大农业标准贯彻实施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2004年到2007年,每年制(修)订省级农业标准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300项;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每年建设50个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每个省辖市市区、县(市)在今明两年至少建立1个、全省力争建立不少于80个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流通)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通过3至5年的努力,全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认证制度,积极创建农业品牌,力争每年创建20个江苏名牌农产品。
二、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重点工作
(一)加快标准制(修)订和清理步伐,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全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加快标准的制(修)订和清理步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逐步形成贯穿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对农业地方标准的清理力度,对标龄较长、不适应当前农业发展要求的标准,提出修订计划组织进行修订。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进口国(地区)标准,逐步缩小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
(二)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快标准实施进程。要强化农业标准化意识,积极探索标准化为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服务的途径,把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推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要结合各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加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做到“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致富一方百姓”。要把农业龙头企业原料产品生产基地作为示范区的主要基地,在龙头加工企业中积极推进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试点工作。创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机制,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通过标准化把示范基地、企业和农民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提高标准实施的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