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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建立常熟理工学院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建立常熟理工学院的通知
(苏政发[2004]51号 2004年5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在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常熟理工学院,同时撤销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建制。
  常熟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苏州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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