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司法局
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6项,其中作行政许可保留4项,取消6项,作其他审批保留6项。
一、保留的行政许可(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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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
┠──┼───────────────────────────────┨
┃ 1 │市辖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 ┃
┠──┼───────────────────────────────┨
┃ 2 │申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初审 ┃
┠──┼───────────────────────────────┨
┃ 3 │设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初审 ┃
┠──┼───────────────────────────────┨
┃ 4 │申报律师执业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审注册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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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的行政审批(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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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审批事项 │ 取消后处理办法 ┃
┠──┼────────────────┼──────────────┨
┃ 5 │律师市内转所 │移交行业协会管理 ┃
┠──┼────────────────┼──────────────┨
┃ 6 │设立公证处及公证处设立办事处初审│依法直接申请办理 ┃
┠──┼────────────────┼──────────────┨
┃ 7 │申领公证员执照初审 │依法直接申请办理 ┃
┠──┼────────────────┼──────────────┨
┃ 8 │公证员年度注册初审 │依法直接申请办理 ┃
┠──┼────────────────┼──────────────┨
┃ 9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 │事后监管 ┃
┠──┼────────────────┼──────────────┨
┃ 10 │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 │不再年检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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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留的其他审批(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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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批事项│ 设定依据 ┃
┠──┼──────┼────────────────────────┨
┃ 11 │面向社会服务│《关于落实向深圳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问题的通知》(粤┃
┃ │的司法鉴定机│府函〔2002〕292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 ┃
┃ │构注册 │法》(司法部令第62号)第六章;《司法鉴定人管理办┃
┃ │ │法》(司法部令第63号)第三章、《深圳市司法鉴定条┃
┃ │ │例》第二章 ┃
┠──┼──────┼────────────────────────┨
┃ 12 │司法鉴定机构│《关于落实向深圳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问题的通知》(粤┃
┃ │设立及开展司│府函〔2002〕292号);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 ┃
┃ │法鉴定业务 │理办法》第三条;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
┃ │ │行)》;《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第二章 ┃
┠──┼──────┼────────────────────────┨
┃ 13 │司法鉴定机构│《关于落实向深圳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问题的通知》(粤┃
┃ │变更事项核准│府函〔2002〕292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 ┃
┃ │登记 │法》(司法部令第62号)第四章;《深圳市司法鉴定条┃
┃ │ │例》第二章 ┃
┠──┼──────┼────────────────────────┨
┃ 14 │劳教人员所外│《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8月1 ┃
┃ │就医 │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 ┃
┃ │ │法〉的通知》(国发〔1982〕17号);司法部令第21号┃
┠──┼──────┼────────────────────────┨
┃ 15 │减少或延长劳│《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8月1 ┃
┃ │动教养期限3 │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 ┃
┃ │个月以上6个 │法〉的通知》(国发〔1982〕17号);司法部令第21号┃
┃ │月以下 │ ┃
┃ │ │ ┃
┠──┼──────┼────────────────────────┨
┃ 16 │劳教人员所外│《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8月1 ┃
┃ │执行和提前解│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制定的〈劳动教养试行办 ┃
┃ │教初审 │法〉的通知》(国发〔1982〕17号);司法部令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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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政局
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2项,其中作行政许可保留3项,取消5项,作其他审批保留14项。
一、保留的行政许可(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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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
┠──┼───────────────────────────────┨
┃ 1 │代理记帐 ┃
┠──┼───────────────────────────────┨
┃ 2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含合并、设立分所) ┃
┠──┼───────────────────────────────┨
┃ 3 │会计从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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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的行政审批(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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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审批事项 │ 取消后处理办法 ┃
┠──┼──────────────────┼────────────┨
┃ 4 │农业特种税、农业税减免 │不再征收 ┃
┠──┼──────────────────┼────────────┨
┃ 5 │支农专项资金支出 │事后监管 ┃
┠──┼──────────────────┼────────────┨
┃ 6 │核发《广东罚没财物许可证》 │事后监管 ┃
┠──┼──────────────────┼────────────┨
┃ 7 │农业企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及农税征管报表│事后监管 ┃
┠──┼──────────────────┼────────────┨
┃ 8 │国有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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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留的其他审批(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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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批事项│ 设定依据 ┃
┠──┼────────────┼─────────────────────┨
┃ 9 │建设单位管理费超开支标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
┃ 10 │耕地占用税减免 │《农业税条例》 ┃
┠──┼────────────┼─────────────────────┨
┃ 11 │基建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 │批复 │ ┃
┠──┼────────────┼─────────────────────┨
┃ 12 │市政府投资单项工程报废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
┠──┼────────────┼─────────────────────┨
┃ 13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
┃ │ │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
┠──┼────────────┼─────────────────────┨
┃ 14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开设│《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管理的规 ┃
┃ │ │定》(财综字〔1999〕88号) ┃
┠──┼────────────┼─────────────────────┨
┃ 15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
┃ │资金的使用 │发〔1996〕29号)第5项 ┃
┠──┼────────────┼─────────────────────┨
┃ 16 │市行政事业单位用自筹资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
┃ │进行基本建设 │ ┃
┠──┼────────────┼─────────────────────┨
┃ 17 │市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备案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
┠──┼────────────┼─────────────────────┨
┃ 18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
┠──┼────────────┼─────────────────────┨
┃ 19 │非公开政府采购方式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二十九条┃
┠──┼────────────┼─────────────────────┨
┃ 20 │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 │《深圳市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
┃ 21 │契税减免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
┠──┼────────────┼─────────────────────┨
┃ 22 │罚没物品拍卖机构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
┃ │ │产拍卖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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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事局(编办)
共有行政审批事项8项,其中作行政许可保留2项,作其他审批保留6项。
一、保留的行政许可(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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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审批事项 ┃
┠──┼───────────────────────────────────┨
┃ 1 │人才中介机构设立 ┃
┠──┼───────────────────────────────────┨
┃ 2 │事业单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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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留的其他审批(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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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批事项 │ 设定依据 ┃
┠──┼───────────────┼───────────────────┨
┃ 3 │国家公务员录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
┠──┼───────────────┼───────────────────┨
┃ 4 │接收非公开招考(聘)大中专应届│《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
┃ │毕业生 │深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2〕5 ┃
┃ │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
┃ │ │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 │ │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深┃
┃ │ │府办〔2003〕77号) ┃
┠──┼───────────────┼───────────────────┨
┃ 5 │内地干部调入特区 │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 ┃
┃ │ │〔1991〕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 ┃
┃ │ │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 │ │(深府〔2002〕5号) ┃
┠──┼───────────────┼───────────────────┨
┃ 6 │组建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广┃
┃ │员会(库) │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 │ │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粤人职〔1998〕16┃
┃ │ │号);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
┃ │ │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粤人职 ┃
┃ │ │〔1996〕2号) ┃
┠──┼───────────────┼───────────────────┨
┃ 7 │评审通过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
┃ │ │职发〔1994〕14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
┃ │ │对深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设置方案┃
┃ │ │的批复》(粤人函〔2003〕685号);《广 ┃
┃ │ │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
┃ │ │人职〔1996〕3号) ┃
┠──┼───────────────┼───────────────────┨
┃ 8 │核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
┃ │术资格 │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
┃ │ │〔1991〕11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
┃ │ │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
┃ │ │(粤人职〔1998〕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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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其中作行政许可保留6项,取消5项,作其他审批保留7项。
一、保留的行政许可(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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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
┠──┼───────────────────────────────┨
┃ 1 │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 ┃
┠──┼───────────────────────────────┨
┃ 2 │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 ┃
┠──┼───────────────────────────────┨
┃ 3 │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办学机构的设立 ┃
┠──┼───────────────────────────────┨
┃ 4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 ┃
┠──┼───────────────────────────────┨
┃ 5 │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核发 ┃
┠──┼───────────────────────────────┨
┃ 6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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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的行政审批(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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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审批事项 │ 取消后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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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劳务用工 │事后备案 ┃
┠───┼────────────┼─────────────────┨
┃ 8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核准设立│事后监管 ┃
┠───┼────────────┼─────────────────┨
┃ 9 │企业经济性裁员 │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
┠───┼────────────┼─────────────────┨
┃ 10 │户籍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登记│事后监管 ┃
┠───┼────────────┼─────────────────┨
┃ 11 │设立驻深劳动管理站 │事后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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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留的其他审批(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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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事项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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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 ┃
┃ │ │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
┃ │ │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 │ │(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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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准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
┃ │ │条例》第二十四条;《深圳市基本养老┃
┃ │ │保险暂行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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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
┠───┼────────────┼─────────────────┨
┃ 15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核准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 ┃
┃ │ │法》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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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垫付欠薪条件和数额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第┃
┃ │ │十四、十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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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市外招调工 │深圳市人大《关于我市人口机械增长的┃
┃ │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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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单位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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