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抓住机遇,进一步提升我省保险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切实提高对加快保险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具有经济补偿、融通资金、社会管理等功能。《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我省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也对保险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总体上看,虽然我省保险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但规模较小、覆盖面较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强江苏保险业。
二、要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监管部门要完善市场准入机制,积极吸引全国性保险机构在江苏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适量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要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保险中介机构发挥专业经营优势,形成规模。要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要加快江苏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逐步依法开放江苏保险市场。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努力形成一个主体多元、运营安全、竞争有序、经营规范、监管有效、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体系。
三、要积极探索保险业经营的有效方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保险企业。要巩固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成果,继续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保险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与资产运营质量,切实防范经营风险;要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禁误导、欺诈等违规行为;要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保险行业自律体系,推进保险行业协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