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十一)加快市级工业开发区和卫星城天然气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集中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十二)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卫星城进行中等城市建设的试点。重点抓好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建设,形成协调统一的城市化梯度分布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农委
五、加快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十三)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同步增长的发展战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有效控制失业率。完善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建设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再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城乡就业统筹力度,将郊区农村失地农民就业状况纳入全市统计指标和监测范围。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四十四)建设面向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对城镇和农村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实行统一的就业服务与管理。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四十五)建立科学合理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针对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实行分类、分层次救助。对困难群体面临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实际问题,提供专项救助。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和衔接,形成有利于引导、促进享受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体主动就业的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四十六)加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改革,逐步实现征缴“五险合一、一单托收”。进一步扩大补充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帮扶力度。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四十七)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国家公务员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国家公务员薪酬规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六、加快社会领域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十八)全面推进“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集成首都科技资源,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强科技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重点支持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产品与企业。积极推进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