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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做好今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确保电网安全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和“保电网、守频率、不超用”的原则,优化电网调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统调电厂和地方电厂的协调与管理,最大限度挖掘供电潜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严肃调度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指标用电。
  (二)优先保证重要领域用电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切实做好有序供电、限电。首先,要千方百计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特别是确保城乡居民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不得单纯为保当地企业生产而任意挤占居民生活用电指标;确保党政重要机关、军队、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确保农业生产、医院、学校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用电。
  (三)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浙江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各地应严格按指标控制用电负荷,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机构,分解落实负荷控制任务。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大考核力度,加大“今超明还”处罚力度,确保控制任务层层落实。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地应制定错峰限电方案,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用电查处力度。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五)节约用电的原则。根据国家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总体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切实推进节约用电和科学用电。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能耗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今年夏季全省错峰限电方案
  (一)方案分级。根据缺电情况和各地最大负荷同时率,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终拉路”的原则,将全省统调用电缺口分为7级错峰限电方案:
  A方案:错峰限电200万千瓦;
  B方案:错峰限电300万千瓦;
  C方案:错峰限电400万千瓦;
  D方案:错峰限电500万千瓦;
  E方案:错峰限电600万千瓦;
  F方案:错峰限电700万千瓦;
  G方案:错峰限电800万千瓦。
  (二)指标分解。根据《浙江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季节方案的比例,将7级方案的错峰限电指标对应分解给各地(见附件2),由各地落实相应的错峰、避峰和限电负荷。按要求落实好《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确保200万千瓦拉电负荷作为最后的手段备用,同时落实好低周减载和事故拉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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