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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29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宣布失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
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4]5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47号)精神,确保我省夏季供用电秩序的基本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的基本正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省电力局《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意见

(省经贸委省电力局 2004年6月9日)



  今年夏季,我省供用电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指导各地妥善安排各项供用电工作,确保全社会供用电秩序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重点行业用电,现就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年夏季全省供用电形势预测
  今年以来,我省供用电状况异常紧张。1—5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516.7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受拉限电影响,增幅同比下降8.5个百分点,近10年来首次低于全国和华东地区平均用电增幅。头5个月,全省共拉限电35.4亿条次,拉限电导致少供电量42.5亿千瓦时,分别为去年同期的33.3倍和40倍,拉限电条次和少供电量,均已远远超过去年全年的总和。随着夏季高温来临,全省电力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出现近年来最为严峻的缺电局面已成定局。预计今夏统调最高负荷需求在1900万千瓦以上,最大电力缺口在430万千瓦以上,平均负荷缺口达340万千瓦左右。如遇极端高温天气,统调最高负荷需求将达2100万千瓦,最高电力缺口在630万千瓦以上,月度最大电量缺口26亿千瓦时(今夏各月电力电量平衡预计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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