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有关省市组建南水北调工程办事机构意见的函》(国调办综函〔2003〕9号),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南水北调办)。市南水北调办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市水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
(二)协助、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北京段主体工程(以下统称市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稽察工作;参与市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工作;承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北京段工程(以下统称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协调,参与指导、监督市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内文物保护工作。
(四)负责提出市南水北调工程预备费项目、投资结余使用计划以及因政策调整和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资等建议;负责市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开工项目及投资规模的汇总;参与研究市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及供水水价方案。
(五)研究提出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北京段配套工程(以下统称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研究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等前期的有关工作。
(七)根据核定的工程投资总量和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计划、资金和工程建设进度的综合协调。
(八)负责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