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思路和目标原则
(三)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城乡就业,统一劳动力市场,实行城乡就业平等,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转移输出、扩大就业为主题,坚持农业内部转移与向二三产业转移相结合,常年转移与季节性转移相结合,千方百计扩大转移输出的渠道和规模,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基本形成管理规范、市场配置、流动有序、多元化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新格局,加快我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四)就业目标。2004—2010年,全省累计转移和输出农村劳动力700万人,在现已转移和输出350万人的基础上新增350万人;2004—2007年累计转移和输出550万人;2008—2010年累计转移和输出150万人。到2007年农村劳务收入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0%;到2010年农村劳务收入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5%以上。
(五)基本原则。坚持加快发展,分工分业的原则;坚持市场取向,择业自主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的协调服务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素质优先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协作的原则。
三、转移输出的重点对象、区域和模式
(六)重点对象。输出对象原则上以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民和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户为重点。
(七)重点区域。一是围绕省内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推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城市转移;二是围绕省际间的经贸合作,有目的地组织人地矛盾突出的较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务输出;三是积极推进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劳务输出,积极组织其他区域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劳务输出。
(八)主要输出模式。一是政府引导模式,通过政府加强对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工作;二是市场配置模式,依靠劳动力市场信息机制的传导功能和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交流平台;三是企业订单模式,充分发挥企业用工自主权,以合同方式形成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需求订单;四是劳务派遣模式,建立规范的劳务派遣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开展培训、外派、跟踪服务,扩大易地劳务输出,做到省内有序流动、省外规范派遣、境外依法输出;五是能人带动模式,通过农村能人的人缘、地缘关系直接吸纳或带领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六是项目拉动模式,发挥各类项目拉动劳动力需求的作用,充分吸纳项目区内的农村劳动力参与建设;七是中介推动模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便捷服务,提高就业率。
四、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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