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
(云政发[2004]76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农村劳务输出就业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是增强我省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领域,推进农村小康建设,根据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当前我省农村劳动力就业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和趋势。目前,全省农村劳动力2081万人,占总人口的48%,占农业人口的60%,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为750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6%,再加上每年还有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20万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很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机构建设、职业培训、市场开拓等工作,农村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区域不断拓宽。200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到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外的地方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累计3个月以上的劳务输出量为350万余人,约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15%,其中通过乡镇企业、城镇二三产业、个私经济等形式转移了240万人,劳务输出转移58万余人;全省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达26亿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农民工已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机遇和挑战。中发[2004]1号文件提出了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的要求,为加快我省农村劳务输出指明了方向。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各类资本要素的重组、流动,为云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展了更大的空间。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农民与城镇居民在就业用工、户籍身份、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个体、私营工商企业等其他非农产业发展滞后,乡镇企业容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再加上农村劳动力缺乏科学知识、专业技能、市场意识,外出就业的自发性、盲目性大,就业成本高,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模受到很大制约。因此,抢抓机遇,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已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