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建立健全人才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消除人才创业过程中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改善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待遇。实行政府投保制度,抓紧研究出台我省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之间社会保障的衔接措施,为人才流动提供宽松的环境。进一步加快福利制度改革,按照福利货币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水平,为稳定人才提供条件。
六、加强领导,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十四)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形成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人才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于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级、分类、分层次与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才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战略规划、统计预测、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等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建立统分结合、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人才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十五)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根据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加强人才工作的法制建设,清理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现行人才政策,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强人才工作执法力度和监督落实。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维护人才和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十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设立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以及省院省校合作、滇沪合作,国外中长期培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的培养,留学回国人员项目资助。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个人、外资投入人才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人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及引进外资等为补充的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把人才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务必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人才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努力创造事业造就人才、环境凝聚人才、机制激励人才、法制保障人才的良好环境,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