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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完善三峡移民帮扶政策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六部门关于
本市完善三峡移民帮扶政策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4]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农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完善三峡移民帮扶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本市完善三峡移民帮扶政策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迁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安置方针,结合实际,现就本市完善三峡移民帮扶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各区县、乡镇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结对帮扶的工作目标,通过局户结对、镇户结对、村户结对,落实帮扶责任制。建立帮扶协理员队伍,按每四十户左右移民家庭配备一名协理员,要注意吸收优秀的移民代表参与此项工作。力争二至三年内,使移民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本村平均水平。
  二、落实移民帮扶、解困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一是中央财政下拨的三峡库区移民专项资金(按三峡电站上网售电收入中每千瓦时0.5厘钱的标准提取);二是市安置三峡移民统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三是区县移民建房贷款结余部分和贷款回收部分。同时,采取多种途径筹集社会帮扶和解困资金,用于移民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商定。
  三、拓宽移民非农就业渠道。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移民就业问题,积极提供良好服务。根据移民不同的特点和技能,帮助他们寻找适合于自己的就业岗位,确保每户移民家庭至少有一个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移民需要非农就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领《求职登记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为移民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鼓励移民自主创业,对凡移民自主创业的,给予开业指导并予以免除贷款担保。
  四、给予移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费用减免优惠。对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移民家庭子女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由教育部门实行学杂费减免和助学金帮困等办法。对困难较大的移民家庭子女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由当地政府通过社会互助、结对帮困的渠道,发放一定数额的“教育帮困券”,有关经费由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予以资助。
  五、给予移民困难家庭合作医疗补贴。对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移民家庭,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确有困难的,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区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依此给予减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移民困难家庭,其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在享受补贴后,个人承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经区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可再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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