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3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2004年6月30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
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和《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2)件
序号 规章名 令(文)号 说明
1 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 省政府令第32号 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不相适应
2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45号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