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
建设兰州商贸中心2004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33号 2004年3月15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体改办、兰州市政府制定的《建设兰州商贸中心2004年工作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兰州商贸中心2004年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带动为突破口,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商贸流通领域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构建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在经济增长中的先导带动作用,促进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实现商贸中心建设“十年见大效”的目标。
二、加快行业规划的制定和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
(一)结合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尽快研究制定商业发展规划、网点发展规划等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提升档次和水平。对流通设施特别是大型设施的建设,在充分考虑交通和辐射功能的基础上,实行听证会制度,实现合理布局。
(二)健全商贸流通法规、标准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兰州实际,研究制定促进行业有序发展的法规和规章,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业态分类、现场管理、统计口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和标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标准化。
(三)加大市场建设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力度,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封锁和保护,彻底清理阻碍市场发展和交易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健全市场管理体系,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组织制度和市场准入、交易规则,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重点抓好运输市场、废旧金属市场、化学危险品市场、中药材市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食品市场的专项治理,加强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拓宽“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活动范围,改进和创新诚信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使诚信融入到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中,实现以法治市、以德治市,基本建立起健全的市场诚信管理体系和运行体系。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兰州商贸中心改革试点办公室关于控制兰州地区批发市场及大型商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1998〕64号),坚持省市联席会议制度,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大型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厦的建设。
三、加大市场建设力度,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
(一)加强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力。继续加强雁滩商品贸易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大市政、绿化、环卫、交通运输、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整治东部市场群、小西湖民族贸易功能区、土门墩生产资料市场群的周边环境,进一步加大清退马路市场的力度,坚决取缔沿街乱摆摊设点,规范从业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西关什字、南关什字、东方红广场、西站、西固中街等繁华商业区的公用配套设施建设,高起点改造和建设张掖路、酒泉路等商业步行街,加快建设西关什字地下人防工程。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繁华区的档次与形象。
(二)加快市场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现有市场档次和水平。
1、加快现有市场的改扩建步伐。要按照适当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继续对东部市场、雁滩家具市场、西部综合市场、桃海综合市场、张苏滩蔬菜瓜果批发市场等大型批发市场进行高起点改造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交易商品的质量、档次和加工、包装水平,争创名牌、品牌。不断创新交易方式,积极引入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等先进方式,提高市场知名度,努力扩大交易辐射范围,加快向高档次、高水平、智能化、现代化的西北区域性批发市场迈进。并逐步将东部综合市场、雁滩家具市场、焦家湾粮油市场、张苏滩蔬菜瓜果批发市场、西部废金属专业市场、天奇钢材超市、金港糖酒市场、兰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等8个骨干批发专业市场培育成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使批发市场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