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健全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防控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落实“非典”等各类传染病防治预案和群防群控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防止“非典”等各类疫情传入。(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会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
四十三、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食品和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和医疗卫生安全。抓紧抓好济困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三项体制改革,稳妥地做好市、区(县)两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农牧区卫生工作,积极建立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会办单位:市爱委会、质监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十四、加快文化、体育等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加快乌鲁木齐大剧院和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科技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抓好文化市场的培育、管理和规范,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大力推行全民健身运动,力争全市达到1000个全民健身活动点。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化局、体育局、文联,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十五、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市计生委;会办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
四十六、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四十七、加快外事侨务、人防、防震减灾、地方志、档案、妇女、老龄、残疾人、关心下一代等事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侨办、人防办、史志办、档案局、妇联、残联、老龄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震局、气象局)
四十八、按照建设“学习型、法制型、效能型、廉洁型、服务型”五型政府的要求,在政府自身建设上重点抓好“三个转变”。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争创一流、跨越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一切有利于发展、一切服务于发展、一切服从于发展的理念,坚决破除一切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习惯做法和思维定势,破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破除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思想,用干大事业的气魄,敢想、敢闯、敢干,打破常规,冲破常态,努力在率先中领先,在争强中当强;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解决好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凡是能由企业自主、市场调节、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坚决退出。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为民多办实事,切实做到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禁没有实际意义的达标评比活动,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的不良作风,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下大力气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活动,彻底转变公共权力部门部分人员存在的“冷、粗、硬、横”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艰苦创业、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坚决反对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资金更多地用在扩大社会就业上,用在改善群众生活上,用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上。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和清除腐败分子,努力从源头上、机制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真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