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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目标分解要点及承办单位的通知

  二十三、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以大项目带动经济大发展,吸引社会资金重点投向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改造传统产业,夯实经济增长的基础,形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机制。重视项目储备和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做好城市轻轨、河西污水处理厂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计委;会办单位:市建委、水务局、规划局)
  二十四、努力扩大出口。按照把乌鲁木齐建成“东联西出、西来东去”、面向中亚、欧洲的陆路平台的战略构思,实施“大经贸”战略,推进贸易主体、贸易方式的多元化和贸易手段的现代化。坚持以质取胜,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在重点抓好大宗骨干商品出口的基础上,加大对特色、优势出口商品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稳固产业基础的出口增长点。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的作用,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口岸贸易,扩大涉外旅游购物规模。努力开拓北美、东南亚、欧盟等市场,重点拓展中亚、南亚、俄罗斯市场,扩大外贸市场覆盖面。实施“大通关”工程,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一类口岸管理机构,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争取实现国外旅客72小时落地签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向境外拓展,推动境外加工贸易,开拓国际承包工程市场,带动我市产品、劳务和设备出口。积极扩大同内地兄弟城市,特别是友好城市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办好2004年“乌洽会”,提高合同履约率。(责任单位:市贸发局;会办单位:两个开发区,市外办、口岸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十五、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基础性规划工作。规划工作要着眼于长远,立足于经济发展,落脚于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进一步科学调整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在以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为依托的城市中心区的基础上,认真规划、建设好头屯河区和东山区两个城市副中心区,形成以城市中心区和两个副中心区为犄角的“三角形”城市发展框架。加快城市控制性详规和城市北扩道路网、生态系统、荒山绿化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规划“法定图则”的严肃性,改革和完善城市规划“谋断分离”的决策方法,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放开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会办单位:市林业局、国土局)
  二十六、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实施城市北扩、东延、西进战略,跳出旧城,向周边和郊区延伸城市道路,提升城市间以路网为核心的路环、水环、绿环等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按照高水平、多功能、绿化配套的标准,集中力量新建北环路、北京路北延等5条城市主干道路;做好河南路、河北路延伸、青峰路、蜘蛛山隧道工程等12项城市道路续建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400条巷道的新建、改造任务;加快水西沟、板房沟、安宁渠等小城镇水、电、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加快建设大西沟水库、乌鲁木齐河分洪、照壁山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扩建城市供排水管网和河东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市建委;会办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国土局、市政市容局、水务局、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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