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04年工作目标分解要点及承办单位的通知
(乌政办[2004]11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目标分解要点及承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4年工作目标分解要点及承办单位
为贯彻落实雪克莱提·扎克尔市长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对各区县政府、市属各部门承办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予以明确。请各区县政府、市属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将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报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以便市政府领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460亿元,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7.6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168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284.4亿元,增长12.8%。固定资产投资248亿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亿元,增长16%。全口径进出口总额26亿美元,增长20%。地方财政收入53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99‰以内。(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两个开发区>,市经委、计委、建委、财政局、贸发局、农牧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统计局)
二、大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工业化进程。重点扶持和提升石化、冶金、建材、轻工、纺织、机电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制药、能源开发、畜产品加工等新兴特色高科技产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经委;会办单位:天山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人民政府、达坂城区,两个开发区,市计委、科技局、农牧局)
三、以重大工业项目为切入点,切实抓好项目的储备、论证、立项工作。加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突出抓好SK手机、中泰化学、子午线轮胎等13个重点工业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市计委;会办单位:市经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两个开发区)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和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占用和消耗,推广清洁生产、文明生产方式,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经委;会办单位:市建委、计委、环保局)
五、用足、用好2000万元新办工业项目财政专项贴息资金,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措施,在重点扶持34家“小巨人”企业的同时,加快整合服装鞋帽、家具制造、民族工艺等中小企业群体,促其尽快成长壮大。(责任单位:市经委;会办单位:市计委、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