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实施“交通规划提前介入、交通组织同步调整”的双轨运作措施,优化重点工程交通组织,缓解交通压力。(由市建委、市政局、规划局、公安局负责)
8.以缓解拥堵、保障交通有序为主要目标,改革勤务管理方式,优化警力配置,最大限度挖掘警力潜能。(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开展专项整顿,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实现交通安全有序
1.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人力车、畜力车、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由市公安局、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继续坚持联合督查制度,加强军警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等特殊群体违章车辆的治理。(由市政法委、市公安局、郑州军分区、市市政局、市交通局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3.加强静态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取缔主干道、大型商场门前的冷饮摊点、书报亭等非交通占道,提高次干道、支路道路利用率。(由市执法局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15”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重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全力压降交通事故,稳定交通安全形势。
一是整顿驾驶员队伍,解决驾驶员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问题,建立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环节的衔接机制,加强监督制约(由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
二是整顿路面行车秩序,重点治理超速驾驶行为,客运车辆超员等现象,有效遏制严重扰乱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局、农机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配合);
三是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建立客运交通安全群众监督制度(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四是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清理整顿车辆非法改装企业和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严格车辆报废制度,严密程序,强化解体(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五是整顿危险路段,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加大投入和整治改造力度,为行车安全提供设施保障,降低死伤比,缩小城市周边地区与市区死伤比的差距(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配合)。
5.大力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减少超限超载导致的道路损坏和交通事故。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依法管理,严厉查处路面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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