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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畅通工程”指挥部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坚决杜绝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杜绝有关部门因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管理措施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并造成堵路等后果的情况发生。
  三、具体措施
  (一)深化实施文明交通工程,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的氛围
  1.抓住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利契机,强化社会宣传,加大宣传声势和力度,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减少违章,提高遵章率,努力创建交通文明。(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2.以实施“学生文明交通卡”考核制度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网络,将《道路交通安全法》普及教育纳入法制教育重要内容和普法教育规划,编印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建立交巡警校外辅导员等制度,不断强化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3.推广城市“交通安全社区”的宣传教育形式,扩大“交通安全社区”创建范围,建立社区宣传教育网络。(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负责)
  4.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单位”建设,强化驾驶员宣传教育网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行车竞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配合)
  5.建立社会各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制度,组织老人督导队、少年小交警、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上路执勤,分发宣传材料,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二)加快城市道路建设进程,不断完善道路网络,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1.落实2004年城建计划,新修或打通东风路、黄河路、纬五路、京广路、商贸路等36条道路。(由市建委、市政局、交通局负责)
  2.改造塔湾南路、菜市南街、乔家东路等城市支路57条,全长47公里;改造金苑路、马砦街、前阜民里、工农路北段等宽度为15米以下的小巷47条,24公里。(由市市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3.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对主干道、景观路、迎宾道两则的公交站牌、阅报栏、书报亭、路牌、广告及环卫设施进行规范整治或升级改造。(由市市政局、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4.对市区39条、全长160.1公里的主次干道进行街景市容综合整治,将107国道、花园路、紫荆山路、中原路、嵩山路、东西大街作为街道整治的示范街,全力打造市区精品工程。(由市市政局、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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