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畅通工程”指挥部2004年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4]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畅通工程”指挥部《2004年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六月十五日
2004年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市“畅通工程”指挥部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成效,保障道路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加快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建立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交通管理体系,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4〕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住城市化发展的机遇,与时俱进,抓巩固、促发展、求突破,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积极推进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化和交通管理现代化,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城市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率先发展,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小康建设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4年我市的目标是:郑州市市区、巩义市力争达到一等(模范)管理水平;荥阳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在巩固三等(良好)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二等(优秀)管理水平;中牟县力争达到三等(良好)以上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逐步建立融法制交通、环保交通、科技交通、人文交通为一体的现代交通管理的新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工程,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和文明交通水平。
(三)积极打造和创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动静态交通管理示范街区、交通科技应用等精品工程。
(四)依照道路建设总体规划,以“优化建设、合理规划、逐步推进、整体提高”为原则,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道路基础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的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能力,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构筑优质平台,为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