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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4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
(湘办发[2004]3号 2004年3月11日)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识日益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方式有了较大改进,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是,当前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的人为因素仍然不少。主要是:一些部门或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观念不够坚定;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受不正当利益驱动,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使我省经济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和较高的质量,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全省2004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标
  2004年,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标是:紧紧围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的总体要求,在全省开展以降低经济运行成本为主要内容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切实解决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诚信环境,以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吸引和留住来湖南创业的投资者。要通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洁;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乱执法和不按程序执法的现象,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采访行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纪律,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开展诚信教育,弘扬诚信美德,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重点
  2004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突出抓好以下6个重点: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条件、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符、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6月底前公示,并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性规定,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简化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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