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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03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及2004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是狠抓干部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各地通过深入开展“三个代表”学教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的政策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廉政观念,促使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湘西自治州建立于干部下基层、开展民情调查、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接受群众考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不少地方以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主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
  2003年,全省各地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减负工作重视不够,减负意识有所淡化。有的同志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了,但财政的负担加重了,基层运转不灵了;有的干部说,“七个严禁”、“八个禁止”的规定把基层干部管得过死,对农民群众要求过松;个别同志对中央和省里的减负政策法规学习、理解不透,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
  二是少数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汝城县益将乡桥头村一村民实际承包面积1.2亩,计税面积核定为1.58亩。衡东县新塘镇将农业特产税任务分摊到村,村再平摊到组到户,石扬村人均平摊了33元。衡山县沙泉乡群众反映,2003年12月,乡里组织干部到农民家强行收取历年尾欠。攸县渌田镇江英村去年应缴农业税及附加8.2万元,村与镇7月底就办完了农业税入库手续,但到12月上旬止,村里实际向农民收取的农业税及其附加仅4.9万元,其余由村干部借支垫付,“上清下不清”现象突出。相当部分地方乡村干部仍在农业税费征收中“唱主角”,没有真正摆脱催粮催款的困扰。
  三是一些地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公示制等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涟源市去年有100多个村实行了“一事一议”,但真正按程序审议并报市减负办审查备案的仅2个村。韶山市银田镇敖石村有农产544户,2002年“一事一议”审议仅有14个农户代表签字赞成。一些地方公示栏(牌)内容不规范,一些早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列在公示牌上。有的学校没有固定公示栏,或公示项目和标准超出了省里的规定。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和发放不够规范,个别地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四是部门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反应较为强烈。涟源市桥头河镇中学有学生1.4万人,2003年下学期按每生50元标准收取了“教育捐资”70万元。平江县实行“一费制”,但该县浯口镇初三每个学生2003年下学期交费409.6元,其中“一费制”交费156元、自愿性收费56元、服务性收费78元、搭餐费60元、捐资助学费30元、保险费20元以及《初中生》杂志费9.6元。安化县江南镇文谷村一农户2003年建房交纳了测绘费100元,但有关部门没有进行任何测绘。东安县鹿马桥镇一农户建房超出批准面积19.6平方米,国土部门收取补办手续费980元、办证费200元。涟源市桥头河镇石坪村一农产反映,2003年5月在自家菜地建房,在镇国土所办理有关手续时交费5000元,没有开具任何票据。衡东县大浦镇一农机驾驶员反映,2003年5月县农机部门没有开展培训但向他收取了600元培训费,没有组织考试收取了393元考试年检费,没有办理入会手续和开展协会活动收取了240元农机协会费。一些地方农机部门还向农机驾驶员每人每年收取50元资料费、《湖南农机》杂志费24元。宁乡县坝塘镇牛滩犀村农民反映,务工农民寄钱回家,邮政人员送达汇款单时要收取每次2元的“跑腿费”,农民到邮局取款要交每笔1元的“取款费”。麻阳县关村乡龙回村一村民反映,其丈夫在外打工寄回800元汇款,到邮局取款时,需交纳40元订阅报刊才能兑付。岳阳县绕村乡金西村一村民反映,2003年其领取计生准生证时乡里收取了300元押金。凤凰县干部群众反映,计生部门将《中国人口报》发行完成情况列入基层计生工作综合考核内容。汝城县益将乡两农民2003年12月上旬到乡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收取了70元的办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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