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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湘发[2004]6号 2004年3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林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对于加快林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发展林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现已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实现绿化达标。2003年,全省有林地面积14796万亩,森林覆盖率53.67%,森林蓄积量3.23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360亿元,均居全国前列。林业在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大量林产品的同时,为维护生态安全,优化投资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林业尚处在恢复性发展阶段。森林资源总量仍然不足,林种树种结构不够合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营管理体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我省林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本世纪前50年,我省林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实施9大工程(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绿色通道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速生丰产林建设、林产工业、森林生态旅游、优质种苗花卉),到2010年,森林面积达到16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5%,森林蓄积量达到4亿立方米,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比例达到40%,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6.1%,水土流失得到缓解,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到2020年,全省森林面积稳定在160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亿立方米,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比例达到50%,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7%,全省基本解决生态问题,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550亿元。到2050年,全省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求矛盾基本解决,建成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坚持不懈地抓好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切实做到钱粮补助兑现。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林竹、林药、林草、林果间种等生态经济型造林模式,积极培育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要继续抓好长江、珠江防护林,平原绿化和绿色通道等工程建设,构筑三湘四水生态屏障。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因灾设防,优良乡土树种和引进树种并重,封造管抚改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推行招投标制、监理制、报账制,把好规划设计、整地、种苗、栽植、抚育、检查验收关,确保造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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