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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七、大力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29.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5年,全省60%的乡镇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网络教室,50%的村小建立接收点,有条件的接入宽带网。2006年,全省100%的乡镇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网络教室,80%的村小建立接收点,有条件的接入宽带网。要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顺利实施。
  30.加快开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制定农村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规划,建立以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为基地,以各级现代教育技术力量和教研队伍为骨干,以学科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体系和认证制度。抓紧建立符合我省农村教育实际的教育教学资源库。
  31.注重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的综合效益。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农村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为广大农村地区青少年学生提供良好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同时,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推动农村党员教育、推广科技知识、普及卫生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发布经济信息和开展农民培训提供服务。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32.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落实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农村了解教育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农村教育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村教育的各项法规、政策。要将农村地区教育发展状况作为考核与衡量领导干部任期内政绩的重要指标。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科教结合”。
  33.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督导评估。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重点督查“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保工资、保入学、保安全、保运转”目标的落实情况、“两基”巩固提高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措施,定期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调剂挪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补助、平调挪用中小学杂费、不及时修缮危房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4.不断改善和优化农村教育发展环境。凡对中小学校进行监督检查,事先须征得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于违规到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要依法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各类学历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收费收取任何形式的调节基金,不得自行或者联合行文以开展活动的名义要求中小学校师生订购除教科书之外的书刊和其他各类音像资料。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和教师订购各类文字、音像教学辅导资料与课外读物,严禁摊派报刊杂志等。教育部门不得向学校、学校不得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各种违规乱收费现象,要坚决纠正,认真查处。当地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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