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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5.坚持宏观控源、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从宏观上、源头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凡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时,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主科学决策。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避免因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侵犯公民合法权利引发信访问题。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耐心教育同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6.超前防范,努力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要重视信访信息,加强预测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超前化解矛盾。要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群众,就地解决问题。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对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一定要按政策一次到位,不留尾巴,不留后患。要建立复信制度,坚决杜绝因初信初访处理不好而引发群众再次上访。要从信息监控、上访接待、信访事项的办理、督办反馈等环节健全处理集体上访的联动机制,领导要靠前指挥,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7.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要及时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工作。市州主要领导每月安排半天、县市区主要领导每月安排1天到本级信访局坐班办公,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落实。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处理重要信访事项。要把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作为衡量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8.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党委和政府都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信访工作。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定期研究、领导接待日、重点问题排查、领导包案、检查督促、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把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实行“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齐抓共管。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由信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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