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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湘发[2004]3号 2004年2月7日)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1.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五个必须”的重要批示,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竭诚为党和政府分忧,倾心为发展大局献策,全力为维护稳定尽责。
  2.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及时、就地依法依政策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信访事项,任何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相互推诿,敷衍塞责,更不得推给上级党委、政府。
  3.畅通信访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和切身利益,保护基层工作积极性,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正确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和切身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和切身利益与保护基层工作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信访群众要求的合理性与行为失范性的关系。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要高度重视,限期解决;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认真采纳;对于人民群众的无序上访,要及时加强教育和疏导,切忌以解决群众无序上访问题掩盖人民群众合理信访问题的解决。要坚决纠正一切阻塞言路、压制民主的错误观念,坚持废除妨碍人民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规定和做法,坚决制止一切侵犯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4.把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立足点。要建立滚动排查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尤其是对重复信访、联名信访、集体上访事项要认真进行处理,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限期解决。要建立健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查办督办工作,推动信访事项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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