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专题信息服务。调研是信息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创造条件,让信息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题目地开展调研活动,力争多为领导提供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质量高的调研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市和区直部门每年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2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信息。每位信息员每年至少报送1篇以上调研信息。今后,将对各市、各部门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调研信息进行评选,对优秀调研信息予以通报奖励,并编成专集出版。
四、搞好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提升政务信息传输速度。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信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业务专用网传输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接收以纸质报送的信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加强电子政务网络的维护管理,保证网络畅通。要注意信息的保密性,严格把握政务信息报送的层次,对反映尚未出台或不能公开的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政策,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一定要采取加密措施,按规定密级报送,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每年采取办班、跟班学习等方式对全区信息工作人员进行1—2周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经验,明确政务信息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搞好政务信息工作。
六、国务院办公厅信息联系点要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信息联系点要按照《国办信息联系点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国办秘函[2002]247号)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注意提高信息质量。特别是要注意信息的准确性,严把质量关。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等重要信息,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的信息,应同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每年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少于6条信息的国务院办公厅信息联系点,将取消其直报点资格。
七、加强领导,推进信息工作上新台阶和新水平。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一。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具体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派到信息工作岗位上去。同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成长和进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