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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工作的意见

  沙坪坝区1户:重庆灯头厂;
  九龙坡区1户:重庆黄桷坪电镀厂;
  化医控股集团5户:重庆西南制药二厂、重庆康乐制药有限公司、重庆长江橡胶厂、重庆橡胶制品二厂、重庆长橡实业有限公司;
  华西包装集团1户:重庆印铁制罐厂。
  (二)新纳入搬迁实施计划的11户企业
  渝中区3户:上海申联重庆中南橡胶有限公司、重庆东升橡胶制品厂、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含周转材料租赁分公司);
  化医控股集团5户:重庆民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含重庆农药化工集团公司、以及所属的重庆胜利化工厂、重庆嘉陵农药厂)、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含重庆天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顺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原化工运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化工中心医院)、重庆天厨味精厂(含重庆天厨调味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制药厂;
  机电控股集团1户:重庆博森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轻纺控股集团1户:重庆龙章铜版纸厂;
  沙坪坝区1户:原西南制药一厂(重庆嘉溢华科技实业公司)。
  四、搬迁资金筹措和土地出让收益使用原则
  (一)搬迁资金筹措
  企业搬迁资金可通过出让工业用地,利用土地级差进行筹措。出让的工业用地原则上由市地产集团或拟成立的工业投资集团打包收购,并依据规划局规划的用地性质和国土房管局划分的土地等级,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储备。地产集团或工业投资集团预付收购搬迁企业的土地费用(含返还搬迁企业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营业税),可预先支付总额的60%用于企业的土地解押和搬迁启动,余款按搬迁进度拨付。地产集团或工业投资集团收购的土地在企业搬迁完成后,在市国土房管局进行挂牌交易。
  为了解决企业搬迁资金的不足,企业应合理举债,可按照40~50%的负债率来考虑向银行借款或者将企业的股份出让一部分,筹措搬迁资金。
  (二)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原则
  凡市属控股集团的企业,其土地出让收益由控股集团安排,应首先解决企业欠社保、医保的费用,以及职工工资、职工集资款、医疗费等。
  五、搬迁进度要求
  纳入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实施范围的企业共计2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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